山东 | 个别化工企业不强制进化工园区,不得以环保为借口简单整顿
为深入贯彻全省关于“工作落实年”的部署要求,推动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落地达效,3月4日-9日,山东省政府组织8个联合调研组深入16市,对去年出台《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三个重要政策文件落实情况开展了调研。调研中,基层和企业围绕政策落实提出21项具体建议,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责任分工,针对性地提出了办理意见。下面摘取行业企业比较关注的几个答复。
问题4:当前,我省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已2年多,但“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进展不快,影响各地后续项目上马”的问题依然存在。下步解决的具体措施是什么?
答复:当前,制约重点监控点认定工作提速的主要原因是送审的企业规划符合性审核进度缓慢。目前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已与省自然资源厅协商,将监控点申报的企业四至范围明确为现状厂区,在现状基础上开展土地和规划合规性审查,以加快审核认定进度。下一步,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将进一步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配合,尽快反馈审核意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问题5:我省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中,“把基本无发生化学反应过程的橡塑加工行业和安全环保风险小的绝大多数日用化学品制造行业企业划入化工企业并要求搬迁入园,企业数量较多,进区入园难度大”。针对这一问题,省里将采取哪些应对措施?
答复:根据各地反映情况,省主管部门将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修订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基本无发生化学反应过程且安全环保风险小的个别化工产品生产或行业,新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可以进入工业园区(集聚区),而不强制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如无原料生产环节的化妆品的生产类企业,可以在其他工业园区(集聚区)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问题6:对技术水平高、自主研发绿色高端化工和新材料的项目的认定标准不明确;精细化工项目达不到3亿元立项标准要求,影响新材料和化工联产项目审批立项等。针对这一问题,下步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复:省主管部门将组织行业协会、有关专家、职能部门共同研究放开投资限额和进区入园范围等问题,尽快研究修订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取消省级化工专项行动项目联审,按照职责和权限由各级职能部门直接予以办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问题14:调研中,有基层建议“制定环保有关预案时,应吸收专家、企业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提高方案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降低突然停产、停工引发安全事故风险,减少预警时间过长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降低停产再复工能耗损失”。下步有哪些改进措施?
答复:省生态环境厅在工作推进中,将坚决禁止对各类问题不调查、不研究、不治理,采取“一dao切”停工停产,或者临时性关停等粗暴管控措施。对按正规程序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和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不得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避免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借口紧急集中停业停产等简单整治行为。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工业园区及企业,实施“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根据具体环境问题采取整改措施。
对具有传统优势,分布相对集中的地方特色产业,根据具体情况分类施策,妥善处理,特别是对已形成重要产业链的企业,避免因集中“休克”式关停引起的连锁不良反应。(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问题15:我省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天然气用户改转供为直供”,企业反映尚未出台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针对这一问题,下步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复:省有关部门已开展对民营企业天然气用户改转供为直供的条件的调研,对接了上游公司和城镇燃气企业,了解外省有关情况。鉴于此项工作比较复杂,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形成初步方案征求有关部门和各市意见后,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
问题20:针对我省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出的“银行机构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要一视同仁,对生产经营正常、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稳贷、续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政策,基层和企业反映现实中仍有商业银行对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正常的好企业任性抽贷的现象,对企业组织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很大影响,怎么解决?
答复:针对上述情况,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方面,充分发挥债委会作用。进一步密切政银企合作,加强监管指导与同业约束,按照“扶优限劣、区别对待、严控风险”原则对民营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对于公司治理良好、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但当前投入不足的企业,通过联合授信等方式予以支持;对于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在锁定授信、稳住基本面的基础上,及时会同地方政府研究商定帮扶方案,通过续贷、搭桥转贷、转换融 资品种等措施稳定信贷、稳定预期、稳定支持。
另一方面,引导银行机构从维护地方经济及机构长远利益出发,建立良好风险文化,强化社会担当责任,在企业经营出现风险苗头时,不盲目采取抽贷、压贷、断贷等硬性措施。(山东银保监局负责)
问题21:调研中,基层反映目前国家只出台了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对焦化行业产能置换尚未出台具体办法或措施。针对焦化行业产能置换,我省将来是否要出台有关办法或措施?
答复:有关部门已经研究起草了焦化产能置换办法,目前已形成初稿,拟以省政府文件印发实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